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永核药业科技有限公司新增放射性药物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永核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岐丰路69号公司内1#楼
建设项目概况:
由于新药生产的需要,浙江永核药业科技有限公司计划在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岐丰路69号公司内1#楼1层预留放射性药物生产车间区域,新增177Lu生产线和90Y药物生产线,生产、使用和销售放射性同位素177Lu和90Y,涉及甲级非密封放射物质工作场所。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浙江永核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岐丰路69号
邮编:315000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736088027
联系邮箱:hezhenwu@yonghe-yaoye.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评单位:中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水墩新路8号
邮编:310000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0571-87889666
联系邮箱:zfhk@giian.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上述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浙江永核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0日